“北魏时期,刑名主要有死刑、刑、刑、徒刑、鞭刑、杖刑,死刑的死方法规定了枭首、斩、沉渊、门房之诛,总体而言没有特别残忍的方式,”伍华解释了一:“门房之诛就是株连的意思。”

“除了刑,北魏并没有保留其他刑,采用了不伤害人体预期劳动能力的方式Loading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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